望謨出臺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問責辦法
亮點黔西南訊 為確保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各項決策部署得以認真貫徹落實,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、高效開展,近日,望謨出臺了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問責辦法,明確了在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中將被納入問責范圍的主體、問責內容的行為、及采取的問責方式等內容。
辦法規(guī)定,在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中,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措施不到位,工作不得力,導致各級黨委、政府確定的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決策部署、領導批示等工作任務不能如期完成或延誤時機,且不能提供確系無法完成或延誤時機的正當理由的;違反《中共黔西南州紀委 黔西南州監(jiān)察局關于嚴肅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紀律的通知》和《中共望謨縣紀委 望謨縣監(jiān)察局關于在抗洪搶險救災期間嚴肅工作紀律的通知》文件精神的;違反《望謨縣“6·06”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救災款物管理使用辦法》的;被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督查組檢查發(fā)現存在重大問題的等多種行為將被納入問責內容。
辦法還規(guī)定,若出現上述違反情況將被嚴肅問責,問責的方式主要有誡勉談話、取消當年評優(yōu)評先資格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批評、調整工作崗位、停職檢查、勸其引咎辭職、責令辭職、建議免職等。
(趙埝檁 報道)
了解黔西南更多資訊,盡在亮點黔西南網微信,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閱讀。
